有些事情是這樣,因為力道強勁所以值得紀錄,但真要下筆時又讓人害怕重新再被撞一次(很痛的,好嗎?),而不禁猶豫再三;身為一個沒膽鬼,面對這種事情一向是逃了再說,但是,年紀愈大記憶力愈差,不記一記恐怕又轉眼就遺忘。
上週四閒來無事去逛了一個購物網站,它主打的T-shirt圖案走的是Kuso風,無厘頭的趣味很符合河豚低調的個性 (還買到了有生氣河豚圖案的—Don’t mess with me!哇哈哈~),想到陳笨羊衣櫃裡趨近於零的冬衣,順手幫他買了兩件長袖T。
昨天收到包裏後,我就興沖沖地拿著戰利品去跟埋頭在電動裡的陳笨羊獻寶,第一件是一隻被大便擋路的生氣小豬,他匆匆回頭瞥一眼說:「那是你穿的吧? 上面有你的臉耶~」很機車,不過,還不到河豚的充氣閥值;繼續拿出第二件貓熊好朋友的情侶裝,這次他連回頭都懶了,一邊在電腦上開著車一邊對我說:「你幹嘛幫我買衣服啊? 你又不知道我喜歡的顏色、圖案。」沒料到會換來這種反應的我一時傻住了,囁嚅著:「我想說你都沒有長袖的衣服啊~」(現在想起來,到底在低聲下氣個什麼鬼?) 陳笨羊又說:「就是不喜歡穿才會沒有啊,要穿的話我就會自己去買了啊~」雖然說這句話的人,當時身上穿的就是他1千零1件的長袖T,但我忍不住開始反省我幹嘛要幫他買衣服? 反正寒流來還穿短袖的話冷的不是我,逼不得已得每天穿同一件長袖衣服出門被笑的也不是我,中華民國法律也沒有哪一條規定做妻子的有義務幫另一半買衣服,那我到底是為了什麼要這麼雞婆去干涉人家穿什麼呢? 想想好像真的是我理虧耶~ 可是一片好意卻被當頭潑冷水的感覺,還是讓我的鼻子酸了起來,眼淚也不爭氣地掉下來,把衣服收一收,要走又不甘心,賭氣地說了句:「那我拿去送別人好了。」沒有換來任何反應,不知道是根本沒聽到還是故意不理我。
抱著新買的小說窩到樓上的臥房裡,不想讓這件鳥事毀了我的大好假日。幸好仙女推薦的小說“四的法則”好看,很快轉移了我的注意力,兩個多小時後,覺得口渴難耐,想下樓去喝水又覺得有示好的嫌疑,正在猶豫不定時,他也終於捨得離開電腦,上樓來我身邊蹭了一會,見我不理他又摸摸鼻子下樓去了。而我一方面理智地覺得他說的也沒錯,一方面覺得自己滿腹委屈,所以,關於要不要繼續生氣還是有點拿不定主意,那既然人家先低頭了,就各退一步海闊天空吧~ 闔上書本打算下去覓食,才走到樓梯口就被擋駕:「你別下來啦~」
『可是我口渴耶』
「再等一下啦~」
只好再窩回床上去待著,又過了一陣子,等得我都快睡著時,陳笨羊端著一杯茶,茶盤上還擺著一小塊熱過的麵包出現,臉上還帶著一種小心翼翼的神情,本來就已經在漏風的河豚,香噴噴熱呼呼的麵包一下肚,瞬間變成一顆消風的氣球。雖然壞嘴的那一個河豚很想說:「你幹嘛幫我泡茶熱麵包? 我就是不想吃嘛~你這樣跟我幫你買衣服有什麼不一樣,憑什麼你就要罵我而我就要接受?」
可是,我沒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