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長大的地方是個人口不及十萬的小城,機車和鐵馬就足夠縱橫全城,公眾交通工具只在出城時才偶爾用到,因此當土包子來到台北,對於「博愛座」ㄧ開始的想法很簡單: 就是禮讓老弱婦孺,若是遇到在年邁老者面前安坐不動的年輕人,心裡總是忍不住要問候他的先人們。然而,隨著時間過去,我發現事情並非如此單純。
    首先,老弱婦孺的定義是什麼? 幾歲才算老? 女性都是“婦”? 弱不弱更是難以下定論。沒有定義,“禮讓老弱婦孺”這件事的實行,就很容易出現認知不同所致的衝突或尷尬。也許是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現在博愛座的標示更具體了,指名老人、孕婦、肢體不便及帶小孩的人,然而,除了這四種人之外,還是有一些四肢健全的年輕人可能因病而虛弱到無法在宛如碰碰車的公車上保持平衡,如果是這樣的人坐在博愛座上,究竟是該或不該?
    經過一個月來的觀察,我發現人們對博愛座的態度大致可分成三種,第一種是相當豁達地--先坐再說,只要車上有空位,管他是不是博愛座,一律入座,有該讓座的人出了再讓;第二種是--不碰為上,為了省去判斷讓座與否的麻煩,寧可站著也不坐博愛座;第三種是--先坐先贏,標準動作是坐下後立即陷入假寐狀態,不管身邊站了什麼樣的人都一概不理,不到目的地絕不離開座位。善良的台灣人當然還是以前兩種人佔多數,其中,十幾二十歲的年輕人(特別是男生)比較多是第二種人,也許是體力好不怕站,也或許是為了避免人情是故的麻煩;而三、四十歲的熟齡人口,就多偏好先坐再說,遇有看似有需要座位的人上車時,這群人除了起身外,多數還會溫言招呼他們入座,儼然模範好公民的模樣。至於我自已呢,精神體力佳而且穿得鞋舒服的時候,就會選擇當第二種;鞋跟比較高、行李比較重時,就當第一種;偶爾天地人都不和,站一站就可能昏倒的時候,也是會不客氣地使出假寐絕招。
    如此看來,博愛座三個字,就彷彿數字鎖一樣,是個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措施,每個人自已的生理狀況、對一個座位的需要程度,總是自己最清楚;所以,以後在公車上遇到四肢健全卻不讓座的年輕人,我不會再責怪他了,說不定人家也正在受某種隱疾的折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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