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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內湖高中健檢的新聞,從一開始發生時我就看得很火大,為了“心情穩定以做良好胎教”不想多做評論,直到今天早上又看到這則報導,滿肚子火又熊熊燃起。
        我真的不知道醫院和那位健檢醫師要道個什麼歉?
        整件事情最大的問題在於沒有於事前做到“知情同意”,而校方也承認這是屬於學校的責任,健檢執行前,學校根本沒有發通知書告知學生和家長健檢內容,檢查醫師照著教育局規定的健檢內容逐一檢查究竟何錯之有? 
        綜合媒體報導,有學生反應醫師態度不佳(
新聞在此),我是不知道當時醫師的態度到底是如何不佳,家長、學生、媒體沒有半點具體說法,但我以為,只要醫師沒有涉及騷擾的不當言詞或行為,當場也確有女性護理人員陪同檢查,到底哪裡侵犯了“醫療隱私權”和“性別關懷”? 說醫師讓學生覺得“不舒服”,其實,讓學生覺得“在醫師面前為了醫療理由而必要地裸露身體”是一件“不舒服的事”的,是家長和整個社會的態度,是因為大人們用有色眼光去看這件事,才讓學生也將它當作一件“有問題的行為”。
        在事件爆發初期,校方還企圖將責任推給檢查醫師:「校方歷年的新生健檢都只有作視力、脊椎等簡單檢查,今年負責的聯合醫院忠孝院區醫生建議做疝氣檢查,校方曾表達無此需求,但後來醫生還是決定要做此項檢查;他說,學校與醫院溝通上的落差,才使學生受到驚嚇。」事後証明,教育局的健檢表格裡明定“疝氣檢查”為檢查項目之一,過去校方便宜行事(當然也遇到樂於配合的健檢醫師),現在竟然好意思拿出來當作指責別人的理由,就我來看,這位陳醫師能夠堅持做該做的,完全是敬業和負責任的表現,不只不該受到責難,還應該受到肯定與表揚。
        中午在電視新聞上看到站在院長後方垂著眼不發一語的陳醫師,真的覺得心很痛,我能理解他是受到多大的壓力而不得不站在那裡,畢竟“不爽不要做”的大絕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可以放,但是,這個社會的不辨是非,只隨情緒控訴起舞的程度,已經到了令人心寒齒冷的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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