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開始覺得,哈佛法學院大概也沒那麼難唸,訓練出來的學生,邏輯可能也不怎麼樣。
    明明人家要求的是「集遊法改報備制」他卻回答你「這本來就是我的政見,問題不在報備,在暴力。」
    所以呢? 既然這是您的政見,表示您同意這做法,加上問題是暴力而非報備與否,那大家不就達成共識了嗎? 下一步就只剩修法,一切還有問題嗎? 您還在抗拒什麼呢? 還是我們都誤會了,其實您的意思是「因為會有暴力,所以不能改報備制」?若是這樣,採用核可制的今天,就不應該有暴力事件產生了吧? 那11月06日那件被主流媒體打為暴力抗議的事件又是怎麼回事? 還是您認為應該為了遏止暴力事件而全面禁止集會遊行呢? 您大概是忘了,台灣已經有完備的法律能懲處暴力滋事份子,集遊法修不修都不會改變這個事實。還是正如野草莓運動的發言人所言,這一部法是在野就想修,執政就想留;而無權無勢的小老百姓,永遠只能扮演呔火車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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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所附影片很有恐怖電影的fu,聽力不佳者(如在下)亦有文字敘述可看,只是英文有點長,要耐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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